浙中建[2023]第9号文检察院发布《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意见》

各部门、办事处、分公司、项目部

2023年是公司《五年规划》第三年,是关键之年,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最新印发《关于依法惩治和预防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、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》。其中提出,依法惩治影响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犯罪。依法加大对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实施的职务侵占、挪用资金、受贿等腐败行为的惩处力度。推动健全涉案财物追缴处置机制,为涉案民营企业挽回损失。

一、对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,非法经营同类营业、为亲友非法牟利和徇私舞弊低价折股、出售企业资产等行为,要依法处理。

二、严厉打击影响企业创新发展的民营企业关键技术岗位、管理岗位人员侵犯商业秘密、商标权、著作权等犯罪。

三、发现行贿、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等犯罪线索的,要依法及时移送监察机关、公安机关。

四、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犯罪案件背后不同程度存在公司治理体系不健全、财务管理混乱、内部防范机制缺失、从业人员法治观念淡薄等问题,有的问题还直接影响到侦查取证和案件性质的判断。“民营企业加强自身合规建设,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,是从源头上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根本举措。”

以上《意见》对于有效防止企业内部腐败行为、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率、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具有重要意义,希望各位同事仔细学习并贯彻执行,共同促进中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。

 

 

 

浙江中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

二零二三年十五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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