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中建[2025]第9号《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财务管控建议措施》

各部门、办事处、分公司、项目部:

施工单位常见的3种项目管理模式:自营、联营、挂靠是相互依存的发展模式,不能绝对依靠或完全否定其中一种。项目的管理重点在于施工履约和财税法务。以合同为主线,以资金为核心,兼顾进度和重大安全质量隐患的防控。

针对财税合约法律风险类型主要有:套款、虚开超开发票、四流不合一等涉及合同财税的法律风险等。以下几个管控建议措施

1、施工合同条款,施工合同签订中约定工程款的支付必须公对公,并注明指定的对公账号。

2、成本测算,公司总部根据施工合同清单,测算主要分包劳务、主材、机械租赁等费用,对财务部和公司派驻在项目的人员进行交底,项目派驻人员必须具备随进度测算收款、付款的额度进度把控能力。

3、培训交底,公司物资合约部组织物资进出采购及合同交底,财务部组织税务知识培训交底,特别是四流合一的相关知识及重要性,提高项目派驻人员辨别假开、虚开、超开发票的能力。

4、规范供应商合同,合同内财税方面的信息要齐全,如办公场所、营业执照、开户许可纳税记录、专业分包的增加资质证书和生产许可证,一些金额较大的合同如有必要可实地考察供应商。

5、材料物资进场,要求项目派驻人员验收,并在收货单、合同、付款附件签字按手印,建立现场供货台账,定期上报总部财务以备随时核查。

6、优化合同付款流程,基于合同的支出付款,如由项目派驻人员负责流程发起,要从源头上控制资金支付的风险。

7、材料物资的付款,对于一次性支付金额较大,但分批进场的材料款,在支付合同款时按实际到货情况分批支付,并且核查合同供货商必须与进场实际供货商一致,确保满足四流合一的政策规定。

8、劳务工资的付款,首先要做好农民工实名制,约定劳务费全部或部分支付至个人实名制工资卡。

9、零星非合同支出的付款,如零星材料、机械或点工,金额较大时可分批支付,侧面调查,确定资金使用情况正常属实。

10、定期检查,公司职能部门在检查过程中重点督查合同台账、项目印章使用,现场材料劳务分包真实性等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浙江中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零二七日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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