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办事处、分公司、项目部:
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考勤及加班管理,保障员工合理权益,兼顾工作效率与人性化管理,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,现对晚间加班调休制度予以修订并重申,全体员工须严格遵照执行,具体规定如下:
一、适用范围
本通知适用于公司全体在岗员工,仅限因公司工作、业务紧急、任务需要产生的晚间延时加班,个人自主延时、无效加班不予认定。
二、调休认定标准
1、当日夜间23:00前完成工作、产生有效加班可申请次日调休一小时。
2、当日夜间00:00及以后完成工作、产生有效加班可申请次日调休半天。
三、调休审批要求
1、调休需提前报备,合理错开工作高峰期,不得擅自离岗、私自调休,确保部门工作正常衔接。
2、行政部负责统一统计、登记、核销员工调休台账,规范考勤管理。
特此通知!
浙江中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
二零二六年七月二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