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分公司、办事处、项目部:
近日行政部发现有个别部门未能按时提交微信工作日志,现对于有关事项重申如下:
1、各部门提交工作日志时间最晚为每日22点前。
2、部门主管如请事假,部门日志由同事代为拟写,并经主管确认后发送至主管群。
3、如日后再发生部门不按时提交微信工作日志的,一律罚款600元。
浙江中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
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